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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志伟)2022-03-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志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
     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股东大会召开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                      15                                        7
                                                                         次数
     现场参会          通讯表决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1                14              0               0                         7

            2021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本人不存在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一
     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1
序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第五届董事会
1    2021 年 1 月 18 日                    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
                           第五届董事会    量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3 月 18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五届董事会第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3 月 26 日
                            五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4    2021 年 4 月 1 日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六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    2021 年 4 月 28 日
                            七次会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1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
                                           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6    2021 年 6 月 3 日
                            九次会议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7    2021 年 6 月 17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十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8    2021 年 8 月 16 日                    《关于提前赎回“星源转 2”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
9    2021 年 8 月 20 日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十二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
10   2021 年 9 月 27 日
                            十四次会议     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
                                           见》
                                                                                                2
序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关于设立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1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十五次会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2    2021 年 11 月 4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十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
                                             星源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13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十七次会议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1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
     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董监高履职及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
     间,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情
     况、可转债实施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
     指导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

                                                                                                  3
关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可转债实施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为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提名、任免董事等重大事项,
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
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
力。

       五、其他事项
    2021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
    最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1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
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林志伟

                                                     2022 年 2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