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1-11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440A000941 号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公 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星源材质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 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源材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 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会验 字[2016]G14000250390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 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 字[2018]G18000360028号《验资报告》验证。 1 3、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40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9,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2,211.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42,675,7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1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 字[2019]G18035720120号《验资报告》验证。 4.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0]3426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 发行费用9,023,236.86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976,76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 第440C00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6,389,705.92元,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已销户。 (2)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4,078,569.01元,募集资金已 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已销户。 (3)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33,734,686.99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13,316,338.46元(包括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24,023.57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2018年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3)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70,786.00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46,943.54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47,005,472.99元(包括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5,915,050.28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6,943.54元。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已 销户。 (4)2021年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9,162,062.59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291,031,186.31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以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5,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45,193,248.90元,其中累 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19,162,062.5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91,031,186.31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7,033,346.10元(包括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 续费净额11,249,831.86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3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 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 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 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 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 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4 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天 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 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了相 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天风证券与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 区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 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 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 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常州星 5 源及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 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 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江苏星源、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6月23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 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持 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 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 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 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天风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 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6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江苏星源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盐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4、2021年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年6月23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 聘请了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 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 2021年1月15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常州星 源、江苏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 、全资子公司 常州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 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 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江苏省南通 市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 7 项目”的建设。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南通星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19 年非公开发 份有限公司深圳 653680999 行股票的募集资 已销户 宝安支行 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19 年非公开发 限公司深圳国贸 747172504023 行股票的募集资 已销户 支行 金专户 2019 年非公开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 4000020919200414771 行股票的募集资 已销户 份深圳盐田支行 金专户 2019 年非公开发 招商银行深圳华 755915080410706 行股票的募集资 已销户 侨城支行 金专户 2019 年非公开发 宁波银行深圳分 行股票的募集资 73010122001736790 已销户 行营业部 金 专户 2019 年非公开发 中国建设银行常 32050162903600000783 行股票的募集资 已销户 州经开区支行 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21 年发行可转 份有限公司深圳 690168889 13,616,298.51 债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2021 年发行可转 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70078801200006270 10,555,047.70 债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1 年发行可转 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0919200463701 101,240,112.90 债募集资金专户 盐田支行 8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 2021 年发行可转 73010122001991910 13,199,222.92 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1 年发行可转 限公司深圳罗湖 753674482785 141,392.00 债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1 年发行可转 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31900040039517 33,591.36 债募集资金专户 市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 2021 年发行可转 44301560045633220000 10,227.66 圳分行 债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21 年发行可转 限公司深圳松岗 755915080410308 271.32 债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1 年发行可转 份有限公司常州 10603501040014738 16,358,797.26 债募集资金专户 经济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21 年发行可转 519903297910504 282,197.31 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南 2021 年发行可转 32050164233600002332 1,596,187.16 通经开区分行 债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57,033,346.1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1,249,831.8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剩余 的专户存储利息已转出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账户渤海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2000191849001137账户已销户。 2、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投入募投 项目,剩余账户资金已转出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4000020929200370921账户已销户。 9 3、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021年度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 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 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新增涂覆 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和“年产20,000万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67,099.83万元(截至2021年9月 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 为准)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 建设。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2、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长期发展的预期下,动力电池厂商纷纷扩张 产能布局,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通过“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 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 原则,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上述调整。 10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将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投项 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能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 体继续实施公司的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扩产项目。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募集资金的用途仍用于公司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 上述调整有利于公司新增湿法隔膜、涂覆隔膜产能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 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并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 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11 附件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85,900.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346.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7,099.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7,099.8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719.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59% 项目 是否 截至期末 可行 已变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是否达 性是 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额 计投入金额 (%) 到预计 否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1) (2) (3)= 效益 生重 部分 (2)/(1) 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超级涂覆工厂 是 84,267.58 84,267.58 1,327.08 84,700.55 100.51 2021 年 2 月 9,081.67 不适用 否 (一期) 2、超级涂覆工厂 是 30,000.00 2,874.54 2,874.54 2,874.5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二期) 3、年产 20,000 万 平方米锂离子电池 是 40,000.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湿法隔膜项目 4、高性能锂离子 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否 - 67,099.83 19,041.67 19,041.67 28.38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覆隔膜(一期、二 期)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097.68 29,097.68 29,103.12 29,103.12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3,365.26 183,339.63 52,346.40 135,719.87 合计 — 183,365.26 183,339.63 52,346.40 135,719.8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变更募投 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二期)”和“年产 2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 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根据 2019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中的 40,591.5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广会专字[2019]G18035720139 号”《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 亿元尚未到期。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公司在保障募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3500 万元理财产品 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3 亿元和购买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3500 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附表 2: 2021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投资进度 是否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实际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本年度实际 (%) 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投入金额 (3)=(2)/(1 预计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2) )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变化 超级涂覆工厂(二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 期)、年产 20,000 万平 不适 隔膜及涂覆隔膜(一 67,099.83 19,041.67 19,041.67 28.38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 用 期、二期)项目 膜项目 合计 — 67,099.83 19,041.67 19,041.67 — — —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 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二期)”和“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 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 期)项目”的建设。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系由“超级涂覆工厂”和“年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变更而来,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