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源材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星源材质拟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持股比例 担保额度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41.54% 3.5 (以下简称“合肥星源”)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 (以下简称“江苏星源”)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源 100% 10 (以下简称“常州星源”) 材质科技股 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100% 1 (以下简称“香港星源”) Senior Material(Europe)AB 100% 10 (以下简称“欧洲星源”) 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100% 23.5 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 合 计 -- 58 在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1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5 日 注册资本:6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周继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 128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上 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41.54%的股权,根据合肥星源公司章程,公司 按其持有合肥星源 41.54%股权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同时在每年确保合肥城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决议约定),公司按照 60%比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润,并拥有合肥星源董事会人员多数席位,能 够通过控制合肥星源董事会任命或批准合肥星源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人 事等关键管理人员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项,即公司 通过上述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对合肥星 源拥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肥星源总资产为 650,916,126.06 元,总负债为 139,808,190.89 元,净资产为 511,107,935.17 元,资产负债率为 21.48%;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0,191,792.95 元,净利润为 7,909,231.83 元。 (二)江苏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永国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 888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 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星源总资产为 1,806,862,909.63 元,总负债为 788,840,879.56 元,净资产为 1,018,022,030.07 元,资产负债率为 43.66%;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695,609,164.34 元,净利润为 64,983,357.99 元。 (三)常州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4 月 5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英强 住所:常州市兴东路 888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 3 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 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常州星源总资产为 2,391,495,294.56 元,总负债为 1,268,057,469.04 元,净资产为 1,123,437,825.52 元,资产负债率为 53.02%;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704,622,342.92 元,净利润为 128,771,617.98 元。 (四)香港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港币 经营范围:从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代理、贸易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香港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香港星源总资产为 48,012,237.86 元,总负债为 3,849,547.56 元,净资产为 44,162,690.3 元,资产负债率为 8.02%;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85,310,986.60 元,净利润为 6,451,140.00 元。 (五)欧洲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名称:Senior Material(Europe)AB 公司中文名称:星源材质(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 瑞典克朗 注册号:559266-0723 初始注册地址:Advokatfirman Vinge KB,Box 1703,111 87 STOCKHOLM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4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欧洲星源总资产为 175,392,951.19 元,总负债为 54,595,911.14 元,净资产为 120,797,040.05 元,资产负债率为 31.13%;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 元,净利润为-1,974,387.77 元。 (六)南通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守贵 住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 42 号 425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南通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通星源尚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与相关机构签署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 保的总安排,相关《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 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80,091.67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2.21%。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需 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 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建设和发展,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 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常州星源、香港星源、 欧洲星源、南通星源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获得批 准后实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吴斌 叶兴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