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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7-19  

                        股票简称:星源材质                              股票代码:30056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秀峰                         王昌红                      王永国



       朱彼得                         王文广                      林志伟



       居学成



全体监事签名:



       丁志强                         李   波                     何延丽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秀峰                         王昌红                      沈熙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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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目       录

释义................................................................................................................................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3

第四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35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36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5




                                                                  8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和证券(中国)有
                                    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实施细则》                     指
                                      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分项
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审
议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
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调整为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
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2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1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399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


                                    10
16:00 止,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3,499,999,984.65 元缴付至中信证券指
定的账户内。

    2022 年 7 月 1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39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84.6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21,376,087.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8,623,897.13 元,
其中新增股本 125,673,249.00 元,新增资本公积 3,352,950,648.13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25,673,249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
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52,107,779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即 2022 年 7 月 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11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3.01 元
/股。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认程序和原则,确认本次的发行
价格为 27.85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21 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84.65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376,087.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8,623,897.13 元。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七)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星源材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546 名特

                                    12
定投资者。上述 546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
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83 家、证券公司 82 家、保险机构
32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329 家等。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收盘后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546 名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星源材
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相关附件,其中,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江苏能达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为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为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
限公司的英文全称),以上主体均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拟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范围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
报价开始前(即 2022 年 7 月 7 日 9:00 时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合计收到
11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
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浙江弘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6    华民股权投资基金(深圳)管理有限公司
   7    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    江苏科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    重庆渝富资本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0    张冲冲
  11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

                                       13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
求,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
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7 月 7 日 9:00-12:00,在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合计接收到 35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
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 10 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4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 1 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
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参
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经
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35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符合《认
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为有效申购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序号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证金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28.88     14,000.00
  1                                                           无需        是
         限公司                      26.88     30,800.00
         成都谦和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谦和鼎旭
  2                                  33.00     14,800.00      是          是
         特殊机会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
  3                                  23.50     10,000.00      是          是
         欧瑞博敦敏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
  4                                  27.32     10,000.00      无需        是
         限公司
         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
  5      限公司-景闰幸期私募         31.08     10,70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28.00     10,500.00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
  6      (上海)私募投资基金        26.40     11,000.00      是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30     12,000.00


                                         14
                                   申购价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序号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证金
       安徽国江新能源汽车
 7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5.00     12,000.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
 8     限公司-乐信腾飞 2 号           23.60     10,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
 9     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            24.50     10,000.00      是          是
       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10                                    23.08     22,500.00      无需        是
       司
       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
11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2.34     15,000.00      是          是
       伙)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
12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6.60     10,000.00      是          是
       合伙)
                                      31.40     10,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13                                    29.84     30,000.00      无需        是
       National Association
                                      29.70     48,700.00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14                                    25.50     10,000.00      无需        是
       司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             27.85     10,000.00
15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24.01     15,000.00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榕树文明复
16                                    23.18     10,000.00      是          是
       兴五十八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31.28     17,700.00
17     UBS AG                         29.08     46,200.00      无需        是
                                      26.00     72,900.0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18                                    30.36     20,000.00      无需        是
       限公司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
19     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             27.31     10,000.00      是          是
       企业(有限合伙)
                                      24.90     19,5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20                                                             是          是
       司                             23.06     21,500.0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21                                    29.00     15,100.00      无需        是
       司
       Goldman           Sachs        33.00     18,400.00
22                                                             无需        是
       International                  29.00     29,000.00

                                          15
                                 申购价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序号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证金
23      张怀斌                      24.25     10,000.00      是          是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24      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         25.12     10,000.00      是          是
        十项全能股票型产品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25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27.02     10,000.00      是          是
        人分红
                                    29.70     20,60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26                                  28.84     34,500.00      无需        是
        司
                                    28.00     51,100.0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28.55     10,000.00
        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
27      -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是          是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         26.95     20,000.00
        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
28                                  28.28     10,000.00      是          是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品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29                                  26.81     32,800.00      无需        是
        限公司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
30                                  23.01     10,000.00      是          是
        祈步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27.28     14,900.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31                                  26.58     15,700.00      无需        是
        司
                                    26.19     21,5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
32      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        31.33     10,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
33                                  31.33     13,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28.35     14,200.00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
34                                  27.12     17,700.00      无需        是
        洲)有限公司
                                    25.12     20,500.0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35                                  28.05     10,000.00      无需        是
        任公司

     3、最终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关


                                        16
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的确认原则,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按照“申报价格优先、
同价格申报金额优先、同金额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7.85
元/股,发行股数 125,673,249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984.6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48,294       510,999,987.9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2                                               17,486,535       486,999,999.75
         Association
  3      UBS AG                                   16,588,868       461,999,973.80
  4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10,412,926       289,999,989.10
  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81,328       199,999,984.80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21,903       150,999,998.55
         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
  7                                                5,385,996       149,999,988.60
         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谦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8      司-谦和鼎旭特殊机会私募证                 5,314,183       147,999,996.55
         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
  9                                                5,098,743       141,999,992.55
         限公司
  1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26,929       139,999,972.65
         南 京 瑞 森投 资管 理 合伙企 业
  11                                               4,667,863       129,999,984.55
         (有限合伙)
         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                                               3,842,010       106,999,978.50
         景闰幸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
  13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3,770,197       104,999,986.45
         合伙)
         中 国 人 寿资 产管 理 有限公 司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
  14                                               3,590,664        99,999,992.40
         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管
         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                3,590,664        99,999,992.40
         金产品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3,590,664        99,999,992.40
         金
  1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90,664        99,999,992.40
  1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764,818        77,000,181.30
                  合计                           125,673,249     3,499,999,984.6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7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主要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8,348,294
        限售期         6 个月

    2、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        QFII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分支机构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QF2003NAB009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7,486,535
        限售期         6 个月

    3、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QFII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住所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18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6,588,868
     限售期          6 个月

 4、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性质         QFII
                     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住所
                     4AU
    注册资本         34.14 亿美元
    法定代表人
                     Dmitri Potishko
(分支机构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QF2014EUS274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0,412,926
     限售期          6 个月

 5、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楼
    注册资本         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85971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主要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7,181,328
     限售期          6 个月

 6、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注册资本         13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小青


                                       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625X4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
  主要经营范围     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421,903
    限售期         6 个月

7、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 9 号能达大厦 611 室
    出资额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能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MA26NAMK2B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主要经营范围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385,996
    限售期         6 个月

8、成都谦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谦和鼎旭特殊机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成都谦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3 栋 18 楼 1816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海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634BX106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主要经营范围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314,183
    限售期         6 个月

9、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RQFII


                                  20
       住所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 1 座 18 楼 1804-1807 室
    注册资本         3,198.00 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
                     袁军平
(分支机构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RQF2011HKS005
  获配数量(股)     5,098,743
     限售期          6 个月

 10、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69125N
                     一般项目: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主要经营范围
                     国证监会准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     5,026,929
     限售期          6 个月

 11、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268 号 402 室
     出资额          10,1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598010384F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主要经营范围
                     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667,863
     限售期          6 个月

 12、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景闰幸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1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边东 108 号 2 幢 101 室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宋华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05325379XE
                      投资管理;受委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主要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42,010
        限售期        6 个月

    13、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企业名称
                      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12 层 1228 室
        出资额        123,112.4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盛石嘉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F7QUJ9C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主要经营范围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770,197
        限售期        6 个月

    14、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 -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注册资本       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01M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主要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22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590,664
    限售期         6 个月

15、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838 号 26F07、F08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
  主要经营范围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590,664
    限售期         6 个月

1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302775530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主要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590,664
    限售期         6 个月

17、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23
      法定代表人       刘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3X258
                       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
     主要经营范围      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590,664
        限售期         6 个月

    1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QFII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United Kingdom, E14
         住所
                       4QA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
  (分支机构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3
     主要经营范围      金融服务
    获配数量(股)     2,764,818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18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
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


                                       24
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
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
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
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
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募基金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2、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UBS AG、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以及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国泰君
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均持有中国证监
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
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3、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
登记。

    4、成都谦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谦和鼎旭特殊机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景闰幸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江苏瑞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25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
基金管理人登记。

      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
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该产品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
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
金产品”参与认购,该产品属于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
《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
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
                                                                     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
                                                                         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6
                                                                          产品风险
                                                                          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
                                                                              配
  3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成都谦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谦和鼎旭特殊
  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机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江苏景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景闰幸期私募证券
  1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投资基金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13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中国
  14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
  15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
  16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券投资基金
  1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18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
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
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
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


                                        27
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
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办公地址
                         座
         保荐代表人      赵倩、王伟琦
         项目协办人      陈健健
         项目组成员      白凤至、卢宇、林裕春、邱斯晨、徐奕欣
            电话         0755-23835238
            传真         0755-23835201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28 层
         项目组成员      金巍锋、郑文才、董瑞超、李逍、吴傲、宋登辉
            电话         0755-81902000
            传真         0755-81902020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28
      项目组成员      葛琦、贺玉龙、姚政、吴佳霖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0620


    3、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耿欣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嘉里中心北塔 7 楼
      项目组成员      任牧、朱森霖、张安楠、王筱铭
         电话         010-80936505
         传真         010-8093695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办公地址
                      层
       经办律师       邓磊、程彬、刘颖甜
         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838


(四)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关文源、岑倩敏、邓碧涛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五)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2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关文源、岑倩敏、邓碧涛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3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秀峰                   境内自然人         168,496,591        14.59%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8,512,220         6.8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
  3      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                       28,649,134         2.48%
                                  品等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
  4      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                       25,857,513         2.24%
                                  品等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陈良                     境内自然人          24,274,845         2.10%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
  6                               境内一般法人        24,018,762         2.08%
         公司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
  7                               境内一般法人        19,296,419         1.67%
         限合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基金、理财产
  8      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                       14,975,215         1.30%
                                  品等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基金、理财产
  9      限公司-景顺长城新能源                       11,590,511         1.00%
                                  品等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10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                       10,000,000         0.87%
                                  品等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05,671,210       35.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秀峰                   境内自然人         168,496,591        13.16%


                                        31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8,512,220           6.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
   3     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                       28,649,134           2.24%
                                  品等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
   4     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                       25,857,513           2.02%
                                  品等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陈良                     境内自然人          24,274,845           1.90%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
   6                              境内一般法人        24,018,762           1.88%
         公司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
   7                              境内一般法人        19,296,419           1.51%
         限合伙)
                                  基金、理财产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48,294           1.43%
                                  品等
         JPMorgan Chase Bank,
   9                              境外法人            17,486,535           1.37%
         National Association
  10     UBS AG                   境外法人            16,588,868           1.30%
                      合计                           421,529,181          32.91%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25,673,249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发行后原有股东
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
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
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
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
务开展,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改变。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33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
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4
第四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1、发行人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的选择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
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35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6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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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赵   倩




                                   王伟琦




项目协办人:

                                   陈健健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9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耿   欣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1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邓   磊                            程   彬




                         刘颖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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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关文源                               岑倩敏




                          邓碧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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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关文源                               岑倩敏




                          邓碧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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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调报
告;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电话:(0755)2138 3902

   传真:(0755)2138 3902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4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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