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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8-16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09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会

 验字[2016]G14000250390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

验字[2018]G18000360028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1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40万股,每股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22.3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59,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2,211.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42,675,7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1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

字[2019]G18035720120号《验资报告》验证。

     4.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1年发行可转

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0]3426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

发 行 费 用 9,023,236.86 元 ( 不 含 税 金 额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90,976,76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

第440C00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6,389,705.92元,募集资金

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已销户。

   (2)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4,078,569.01元,募集资金

已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已销户。

    (3)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47,005,472.99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46,943.54元。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已
 销户。
     (4)2021 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45,193,248.90元,其中累

 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19,162,062.5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91,031,186.31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

 3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7,033,346.10元(包括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

 续费净额11,249,831.86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3)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4)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2年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3,901,656.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64,094,904.90元,其中累计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73,063,718.5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91,031,186.31元,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867,640.88元(包括

 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1,931,389.4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
期)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

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

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

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

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

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

天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 余时间及

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

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

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

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

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天风证

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
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

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

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

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

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

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常州星

源及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江苏星源、保荐机

 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6月23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

 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其后两个

 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

 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
 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天风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

 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9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江苏星源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重

 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4、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年6月23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

 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 2021年1月15日, 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常

州星源、江苏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

案》,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 、

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
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累

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全

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星源”)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南通星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                        2021 年 发 行 可
 份有限公司深圳 690168889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分行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                        2021 年 发 行 可
 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70078801200006270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深圳分行                              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1 年 发 行 可
 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0919200463701          转 债 募 集资金    38,708,352.43
 盐田支行                                    专户
                                             2021 年 发 行 可
 宁波银行股份有
                  73010122001991910          转 债 募 集资金       43,345.21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1 年 发 行 可
 限公司深圳罗湖 753674482785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1 年 发 行 可
 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31900040039517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市分行                                      专户
                                             2021 年 发 行 可
 国家开发银行深
                  44301560045633220000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圳分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21 年 发 行 可
 限公司深圳松岗 755915080410308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1 年 发 行 可
 份有限公司常州 10603501040014738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专户
                                             2021 年 发 行 可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9903297910504              转 债 募 集资金                    已销户
 限公司常州分行
                                             专户
                                             2021 年 发 行 可
 中国建设银行南
                  32050164233600002332       转 债 募 集资金      115,943.24
 通经开区分行
                                             专户
 合 计                                                          38,867,640.88

    上 述 存 款 余 额 中 , 已 计 入 募 集 资 金 专户 的 利 息收 入 扣 除 手续 费 净额为

11,931,389.47 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半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

2022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
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2021年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

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

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新增涂
覆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和“年产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67,099.83万元(截至2021

年9月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

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

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2、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长期发展的预期下,动力电池厂商纷纷扩张

产能布局,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通过“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

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

原则,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上述调整。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将2021年发行可 转债募投

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

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
主体继续实施公司的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扩产项目。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募集资金的用途仍用于公司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

产能。上述调整有利于公司新增湿法隔膜、涂覆隔膜产能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

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并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2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90.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7,099.8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40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7.71%
                                                                                                                                             项目
                    是否
                                                                                           截至期末                                          可行
                    已变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性是
                    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额                             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
                    目( 含   诺投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1)                                (2)        (3)=             期                    效益     生重
                    部分
                                                                                            (2)/(1)                                          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超级涂覆工厂
                    是        30,000.00        2,874.54                  -      2,874.5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二期)
2、年产20,000万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湿    是        40,000.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法隔膜项目
3、高性能锂离子
                    否                -       67,099.83          15,390.17     34,431.84      51.31        2026 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一期、二
期)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097.68   29,097.68              0    29,103.12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9,097.68   99,072.05      15,390.17    66,409.50

      合计          —    99,097.68    99,072.05     15,390.17     66,409.50      —                —                 —      —
                                                   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的二期工程投资计划发生
                                                   变更,项目整体未达到设定产能。
                                                   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募集资金发生变更,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
                                                   目”的建设。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
                                                   益,是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
                                                   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公司将可转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
                                                   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
                                                   续实施公司新增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变更募投项
                                                     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二期)”和“年产 2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2021 年9月30
                                                     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
                                                     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尚未到期。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公司在保障募集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外,其他尚未使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附件2:

                                            2022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是否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本年度实际                                                       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投入金额                                                        预计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变化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   超级涂覆工厂(二期)、
                                                                                                                             不适
法隔膜及涂覆隔膜     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     67,099.83      15,390.17    34,431.84        51.31      2026年6月   不适用              否
                                                                                                                              用
(一期、二期)项目   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

        合计                     —             67,099.83      15,390.17    34,431.84           —         —                 —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
                                                            地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经公司
                                                            2021 年11 月5日召开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二期)”和“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
                                                            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系由“超级涂覆工厂”和“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变更而来,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