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4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231,979,1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118%;其中,通过现场 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33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3,482,5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64%。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68,605,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1639%。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108,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3,373,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4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63,373,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479%。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 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80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80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9%;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 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78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9%;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78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5%;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80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80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9%;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78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9%;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78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5%;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80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80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8%;弃权 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GDR 与存续期内的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78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9%;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78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5%;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表决情况:同意 231,17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13%;反对 80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6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6%;反对 80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8%;弃权 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231,22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53%;反对 73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8%;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2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6%;反对 73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5%;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231,27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69%;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3%;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231,27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69%;反对 68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3%;弃权 22,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3%;反对 68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6%;弃权 22,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表决情况:同意 231,27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69%;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3%;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231,27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69%;反对 68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3%;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79,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5%;反对 68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6%;弃权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27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69%;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3%;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 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22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53%;反对 68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3%;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2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6%;反对 68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8%;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 与本次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22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53%;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2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6%;反对 70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2%;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GDR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4,20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499%;反对 7,698,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7%;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10,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579%;反对 7,698,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74%;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 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22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53%;反对 702,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50,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2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6%;反对 702,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1%;弃权 50,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22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53%;反对 68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3%;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72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6%;反对 68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8%;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 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733,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395%;反对 22,805,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236%;弃权 2,943,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733,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395%;反对 22,805,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236%;弃权 2,943,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68%。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