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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2022-08-27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
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1-3
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440A014679 号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
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编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 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 》的 规定 计划 和实 施审 核工 作, 以合 理 确 信 上 述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星源材质公司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的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报告仅供星源材质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 八 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 号
《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25,673,24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84.65 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1,376,087.52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478,623,89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
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
第 440C00039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
                                              750,000.00              289,529.39
         (一期、二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58,333.00

                 合计                         850,000.00              347,862.39


    二、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子公司星源材质
(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 609,629,278.84 元,具体情况
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1
    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 608,110,410.92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有资金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入金额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
 法隔膜及涂覆隔膜         750,000.00           289,529.39        60,811.04          60,811.04
 (一期、二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58,333.00                -                    -

       合计               850,000.00           347,862.39        60,811.04          60,811.04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
为 1,518,867.92 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税)                    (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1,926.29                              -                -
 律师费用                               150.00                      100.00            1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56.60                       47.17              47.17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                     4.72                        4.72               4.72
            合计                       2,137.61                     151.89            151.89

    三、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
筹资金作出了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
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置换方案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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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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