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2017-01-11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 月 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2017-003 )。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 月 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耀军先生的《关于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公司制度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议函》,提请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吴耀军先生持有公司 2207.59 万股,占比 30.097%,吴耀军先生提出
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临时提案的内容和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同意将
该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更新后的有关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 月 2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1 月 22 日 15:00—1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 号江苏软件园 2 幢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3、《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专项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5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
信函须在 2017年1月17日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309号,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
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2、现场登记时间:201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8:30-11:30、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 号江苏软件园 2 幢 1 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阳
联系电话:025-58375015
联系传真:025-5837545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
4、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公司制度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议函》。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1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中旗
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
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3 《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
议案》
8 《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专项贷款授信额
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的议案》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
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75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2.00
《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办理工
议案3 3.00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议案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议案7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专项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议案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
议案10 10.00
议案》
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议案编码为
2.00,议案3的议案编码为3.00,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1月23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