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 Jiuding
Mercury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4),其中:
1.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Jiuding Mercury Limited 和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合称“九鼎投资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
计划由中旗股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
间为:本减持计划由中旗股份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在减持期间内,九鼎投资方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97%(即不超过8,066,200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
集中竞价减持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733,5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1,467,000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自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中旗股份总股本的5%。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接到九鼎投资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
函》,自 2018 年 8 月 7 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公告》(2018-036)后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止,减持中旗股份股票共计 733,500 股,已达到总股本的 1%。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 Jiuding Mercury Limited 减持股份情况
当日减持均 当日减持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股) 数量(股) (%)
2018/8/8 34.20 96,500 0.13%
2018/8/9 34.06 12,900 0.02%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 2018/8/10 33.96 133,500 0.18%
竞价交易
中心(有限合伙) 2018/8/14 33.95 60,100 0.08%
2018/11/6 37.12 244,500 0.33%
2018/11/7 37.91 158,900 0.22%
Jiuding Mercury
竞价交易 2018/11/8 37.89 27,100 0.04%
Limited
合计 - - - 733,500 1%
(2)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股份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苏州周原九 合计持有股份 4,336,100 5.91% 3,629,700 4.95%
鼎投资中心 其中:无限售条件 4,336,100 5.91% 3,629,700 4.95%
(有限合 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932,999 4.00% 2,905,899 3.96%
Jiuding
其中:无限售条件 2,932,999 4.00% 2,905,899 3.96%
Mercury
股份
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66,700 0.50% 366,700 0.50%
昆吾九鼎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
资管理有限 366,700 0.50% 366,700 0.50%
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九鼎投资方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
执行完毕,将根据市场、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
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九鼎投资方在前述减持计划中声明: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根据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减
持意向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指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15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实际减持价格履行了该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九鼎投资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