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赵伟建 韩 静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