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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7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园路 6 号 2 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2 人,郑智元因事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唐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原拟激励对象4人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故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
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
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原拟激励对象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13.18元/股的价格向263名激励对象授予601.95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5月25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