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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静)2021-03-3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静)
    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
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
1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本人按时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出席8次董事会、4次审
计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
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在会议上,
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一)本人在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江苏中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人在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人在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2020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委员会委员,2020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开展以下了工作:
    1、2020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
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
监督、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的监督作用。
    2、2020年度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2020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跟踪关注公司财务指标,了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财务
 报告、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
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和公
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握公司动
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言献策。2021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
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静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