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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托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编号:2018-082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
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应用
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
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变更会
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