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09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
公司及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9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为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
条款所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我们认为议案
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
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
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相关
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赛托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彭娟 于成磊 金方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