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赛托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9-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赛托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常厚顺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涵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对于重要三会决议及其他重要信息披露
                                        事项,保荐代表人均进行了事前审阅,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
                                        部分信息披露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对于普通的非重要信息披露事项,保荐
                                        代表人进行了事后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本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规章制度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为年产 700 吨 9-羟基雄烯二酮、120
                                      吨 4-烯物、180 吨双羟基黄体酮项目总
                                      投资为 123,797.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 102,563.45 万元。鉴于国家政策、
                                      市场环境、行业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4-烯物和双羟基黄体酮二个产品的市场
                                      价格和市场需求量较原预期均有较大变
                                      化,如果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
                                      能面临短期无法推进、产能无法释放的
                                      风险。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战略布局,公司在对产品需求进行全面
                                      调研的基础之上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
                                      规划和修改。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将持
                                      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效益
                                      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依照规则要求及
                                      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1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2 、 国 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于 公 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3 、 国 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于 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4 、 国 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于 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查意见
                                       5 、 国 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于 公 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 、 国 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于 公 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 、 国 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 司关于 公 司
                                       2018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
                                       告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
                                       增募集资金用途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报告事项的进展顺利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为年产 700 吨 9-羟基雄烯二酮、120
                                       吨 4-烯物、180 吨双羟基黄体酮项目总
                                       投资为 123,797.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 102,563.45 万元。鉴于国家政策、
                                       市场环境、行业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4-烯物和双羟基黄体酮二个产品的市场
                                       价格和市场需求量较原预期均有较大变
                                       化,如果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
                                       能面临短期无法推进、产能无法释放的
                                       风险。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战略布局,公司在对产品需求进行全面
                                       调研的基础之上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
                                       规划和修改。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将持
                                       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效益
                                       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依照规则要求及
                                       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关注事项进展和整改顺利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作底
                                         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4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规范性问题,涉及的法
                                         律法规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鉴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
                          行业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
                          化,4-烯物和双羟基黄体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
                          酮二个产品的市场价格和
                                                     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市场需求量较原预期均有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投
                          较大变化,如果仍按照原
                                                     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效
                          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
                                                     益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
                          临短期无法推进、产能无
                                                     依照规则要求及时披露项
                          法释放的风险。为了维护
                                                     目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
                          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
                                                     审议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
                          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
                                                     露义务。
                          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公
                          司在对产品需求进行全面
                          调研的基础之上对募投项
                           目进行了重新规划和修
                           改。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效
                           益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
                           依照规则要求及时披露项
                           目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
                           审议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流                 是                不适用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的减持意向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
价的承诺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回     是   不适用
购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者
补偿责任的承诺
5、公司关于发行上市后
                         是   不适用
的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6、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浙江实
地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     是   不适用
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浙江实
地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     是   不适用
业(有限合伙)减少及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是   不适用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
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8 年 3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卢学线
                                    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
                                    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涵先生接替卢学线先
                                    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1、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项及整改情况                        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 号,认
                                    定国金证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
                                    入和客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生后,
                                    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
                                    重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
                                    做了发函记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
                                    还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走访等其他
                                    程序;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
                                    投资银行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
                                    尽职调查程序。
                                    2、2018 年 8 月 16 日,国金证券收到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
                                    州证监局”)下发的“[2018]3 号”《关
                                    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18 年 7 月,贵州证监
                                    局对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海”)“15 碧海
                           债”、“16 碧海 01”、“16 碧海 02”三只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现
                           场检查,发现毕节碧海在募集资金使用
                           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况。贵州证监局认
                           定国金证券作为该公司债项目的受托管
                           理人,未及时督促毕节碧海规范募集资
                           金使用,贵州证监局因此对国金证券出
                           具了警示函。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
                           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碧海
                           整改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对相关责
                           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另外国金证券制
                           定了一系列全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管
                           理工作的措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申债
                           券受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债券
                           受托管理工作的内部合规检查、监督和
                           问责,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提
                           高受托管理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常厚顺、张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