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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托生物: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2020-03-04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何建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其中: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何建勇先生计 划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215,000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1995%;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建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占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
              集中竞价        2020.3.3         31.498             135,000          0.1253
  何建勇
                                合计                              135,000          0.1253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60,000        0.7979          725,000       0.6726

何建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000        0.1995          80,000        0.07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5,000        0.5984          645,000       0.5984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何建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股东何建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