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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编号:2022-070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04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
行费用;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3,000.00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
最终确定;
    (4)假设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分别持平、
减少 20%、增长 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
在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
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
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9)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
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的有关规定
进行计算。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测算如下(下表中 2022 年度的净利润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项目
                                  日/2021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07,252,567       106,922,067       136,922,067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           36,205,360.05   36,205,360.05   36,205,360.0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元) 21,432,295.79   21,432,295.79   21,432,295.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4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4            0.32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0            0.20            0.19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0            0.20            0.19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上涨 2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           36,205,360.05   43,446,432.06   43,446,432.0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元) 21,432,295.79   25,718,754.95   25,718,754.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41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41            0.39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0            0.24            0.2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0            0.24            0.23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           36,205,360.05   28,964,288.04   28,964,288.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元) 21,432,295.79   17,145,836.63   17,145,83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7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7            0.2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0            0.16            0.15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0            0.16            0.15
    由上表可知,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
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
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
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
析,请见《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出资成立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 3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对和诺倍康增资至 1 亿元人民币。和诺倍
康是发行人打造成集“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成品制剂为一体”的生物技术企业
战略的重要一环。本次募集项目达产后,可年产冻干粉针剂 480 万支、注射液针
剂 5,600 万支、乳膏剂 2,400 万支、凝胶 13,000 万支,公司产品类别将从医药
中间体、原料药扩展至药物制剂产品,公司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在公司其他业务
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成品药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的比重将会有所提
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医药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了解医药行业
的发展规律,在品种研发、生产工艺管理、经销商体系建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
管理能力。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高效的管理模式,管理团队分工明确,
确保了公司较高的决策效率和较强的执行能力,这些均为本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
础。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科研机构合作、聘请国内外行业专家等多种方式,建立
了国内第一条全系列甾体产品生产线,且公司积累了多项知识产权。公司海外控
股子公司 Lisapharma 具有先进的医药制剂研发技术优势,本项目部分产品如注
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冻干粉针、曲安奈德注射液、硫糖铝混悬凝胶等相关技术
均来源于子公司 lisapharma。同时,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和技术转移落地能力。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路线,与国内多家知名高端科研院校保持长期而良好的合作关
系,拥有山东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具备从药品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的完整研发体
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产品质量的高标准以及品牌渠道的积累,稳定的
产品质量获得国内外客户的一致认可。通过多年的潜心经营,公司与众多药物行
业优秀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是本次募投
项目的有力保障。
    四、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
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
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
公司和诺倍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使用用途和进度
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并强化外部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
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可能产生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二)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
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
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
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还制定了《未
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分红回
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
配政策,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持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有效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在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
长期回报机制。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将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米超杰为保证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