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赛 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651 号)批复,同意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 “发行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作为赛托生物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认为赛托生物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要求及赛托生物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赛托生物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2 月 15 日),本次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47 元/股,其与发行底价 1 的比率为 115.77%。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1,641,762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且发行 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根据投资者的申购 报价情况,本次最终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59,987 37,299,907.89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99,010 58,399,754.70 6 3 李立峰 890,075 19,999,985.25 6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445,037 9,999,981.39 6 金泰龙盛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445,037 9,999,981.39 6 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张建飞 1,246,105 27,999,979.35 6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 7 445,037 9,999,981.39 6 定增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3,587 22,999,999.89 6 9 徐国新 1,424,121 31,999,998.87 6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534,045 11,999,991.15 6 —丹寅优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1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929,721 20,890,830.87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1,641,762 261,590,392.14 - 2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 股份认购协议。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决议要求,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0,392.14 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不含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667,983.99 元 后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51,922,408.1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641,76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240,280,646.15 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 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 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3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宜进行了授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审议通过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3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5 号),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赛托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1 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 复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23 年 2 月 1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 101 名 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邀请上述投资者于询价日(2023 年 2 月 17 日) 9:00-12:00 期间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 发送认购邀请书后至询价前一日(含),因田万彪、董卫国等 12 名投资者 表达了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因此,本次发行共计向 113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具体发送对象 4 包括: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9 名、剔除关联方后发行人前 13 名股东、27 家基金公司、12 家证券公司、10 家保险机构、2 家其他机构。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2 月 17 日 9:00-12:00,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33 份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报价。 经核查,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足额缴 纳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报价(元/ 认购金额(万 是否按时足额 是否有效 序号 认购对象 股) 元) 缴纳保证金 申购 1 廖折金 19.68 1,100 是 是 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盈 2 22.47 2,000 是 是 帆花友稳健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盈 3 22.47 1,000 是 是 帆花友稳健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盈 4 22.47 1,000 是 是 帆花友进取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何伟政 21.39 1,200 是 是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 6 22.89 1,000 是 是 益定增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65 2,760 是 是 20 4,000 8 李立峰 22 3,000 是 是 23 2,000 5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2 3,500 不适用 是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金泰龙盛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22.99 1,000 是 是 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22.99 1,000 是 是 金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 12 20 2,500 是 是 犇富 6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3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 22.47 3,5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4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激进一期 22.47 1,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5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三期 22.47 1,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刘姊琪 22.03 1,000 是 是 22.39 1,000 17 UBS-AG 不适用 是 21.8 2,300 22.1 1,000 18 刘福娟 是 是 21.81 1,300 19 杨茵 22.03 1,800 是 是 20 何慧清 20.7 2,000 是 是 21 夏同山 20.77 1,700 是 是 20.56 1,000 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9.65 2,000 24.69 1,200 2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69 1,700 不适用 是 22.69 2,3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24 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 20.52 1,000 是 是 基金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广东臻远基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 21.25 1,000 是 是 投资基金 21.88 1,000 26 曹锋 20.66 2,000 是 是 19.47 3,000 20.59 2,200 27 李天虹 是 是 19.99 2,700 6 19.49 3,000 23.69 1,020 2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9 3,730 不适用 是 22.19 7,430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29 伙)—丹寅优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22.58 1,200 是 是 基金 23.71 1,250 3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01 5,840 不适用 是 21.93 9,310 22.59 3,200 31 徐国新 21.95 5,000 是 是 19.5 19,800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2 (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 20.51 1,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22.98 2,800 33 张建飞 22.38 3,000 是 是 21.98 5,800 (三)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47 元/股,申购价格在 22.47 元/股及以上的 11 名认购对象确 定为获配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1,641,7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0,392.14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 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59,987 37,299,907.89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99,010 58,399,754.70 6 3 李立峰 890,075 19,999,985.25 6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445,037 9,999,981.39 6 金泰龙盛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445,037 9,999,981.39 6 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张建飞 1,246,105 27,999,979.35 6 7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 7 445,037 9,999,981.39 6 定增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3,587 22,999,999.89 6 9 徐国新 1,424,121 31,999,998.87 6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534,045 11,999,991.15 6 —丹寅优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1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929,721 20,890,830.87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1,641,762 261,590,392.14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决议要求,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获配发行对象均在《山东 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范围内。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 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8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 作。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本次赛托生物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 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均可参与 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对其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 次赛托生物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投资者类别/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风险承受等级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李立峰 普通投资者,C4 级 是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专业投资者 I 是 金泰龙盛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专业投资者 I 是 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张建飞 普通投资者,C5 级 是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 7 专业投资者 I 是 定增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徐国新 普通投资者,C5 级 是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丹寅优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11 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 专业投资者 I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 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赛托生物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 9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 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李立峰、徐国新、张建飞为个人投资者,上述发行对象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 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 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5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5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 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丹寅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 产品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10 (七)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获配对象根据《缴 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 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3 年 4 月 10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4 月 7 日止,保荐人(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 投资者缴存的认购资金金额总计 261,590,392.14 元。 2023 年 4 月 10 日,国金证券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 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3 年 4 月 11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0,392.14 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等(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667,983.99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51,922,408.1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641,762.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40,280,646.15 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11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赛托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1 号), 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 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 披露手续。 五、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65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彦 郭 菲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