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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
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