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86.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1,987.85 万元、尚需支付的保荐费 40.00 万元(保荐费合计 150.00 万元,已支
付 1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658.1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57.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590.49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4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51.09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5.98 万元;2018 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11,728.81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5.9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479.90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1.95 万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822.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余额 1,822.54 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4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序号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24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
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年产 24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
中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投资、大型设备定制、安装及调试,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复
杂,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验收手续多,且在具体施工中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设
计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
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
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投资总额、建设内
容、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