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5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天铁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天铁”)、河南天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路通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浙
江潘得路轨道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邯郸群山铁路器材有
限公司、浙江秦烽橡胶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路凯得丽化工有限公司、信阳
天铁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总额不超过3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天
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疆天铁与浙商银行天台支行形成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950万元。本次担保在上
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天铁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30 日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贵阳南路 2999 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隔震支座、抗震支架、桥梁支座及构件、减震产品的设计、生产、
研发、检测、销售及安装。混凝土外加剂及沥青改性添加剂的生产、研发、销售。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防水建筑材料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涂料
制造,合成橡胶、再生胶制造,橡胶零件制造。金属结构的安装、设计及销售。
地坪工程房屋租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水泥制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 95.00%的控股子公司。
2、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600.00 95.00% 货币
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2 400.00 5.00% 货币
责任公司
合计 8,000.00 100.00%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09.30(未经审计) 2020.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21.57 18,645.14
负债总额 14,565.14 10,979.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7,036.16 7,433.09
项 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58.52 3,445.39
利润总额 -442.41 -168.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6.93 -355.19
注:新疆天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财务数据系采用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2、保证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95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
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
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新疆天铁股东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新疆
天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吉锭、王美雨、许孔
斌为新疆天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天铁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4%,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