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3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8 号”文核准,浙江天铁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399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99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20]290 号”文同意,公司 3.9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铁转债”,债券代码“123046”。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
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00%(含
130.0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天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00%
(即 8.7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天铁转债”的赎回条
款。
四、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
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天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铁转债”。
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天铁转
债”在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天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
铁转债”。
以 2022 年 6 月 28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天铁转债”再次触发赎回
条款,届时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天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天铁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天铁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
“天铁转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