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铁股份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许银斌 董事长许吉锭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公司 董事许银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0,371,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98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 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6,283,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8%。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74,443,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1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927,6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07,5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王美雨、许银斌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954,4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7%;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翟小玉、陆凌霄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106,6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05%;反对 26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19,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60%;反对 2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371,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83,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诚毅、何湾(以下简称“天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天册律师认为,天铁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