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6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吉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通
过电话、现场送达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与
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以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吉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保障长
期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浙江天铁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
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1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
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牛文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牛文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
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他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牛文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 2 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