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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4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铁股份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许银斌
    董事长许吉锭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公司
董事许银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940,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60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
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93,297,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442%。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98,207,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4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733,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5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65,56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7423%;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8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455%;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29,419,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9,41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25%。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547,1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56%;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983,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2%;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0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 3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王美雨、许银斌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诚毅、何湾(以下简称“天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天册律师认为,天铁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