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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凯创意: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8-078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
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发包人上饶市城乡规划局及联合体参与人圳昌装饰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饶市规划展示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包
合同》,签约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上限合同价为 68976768.47 元,其中工程预算造
价为 67996768.47 元,设计费造价为 980000.00 元。
       因政府项目审批流程严格,合同落款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2018 年 10
月 15 日收到上饶市城乡规划局签订的《上饶市规划展示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总包合同》,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现根据相关规
定将已签订合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工期总日历天数:15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设计时间应以不耽误施工工期为
准。
       3、由于项目具备一定执行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
上升造成公司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同时本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
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另外,若公司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或设备
安装调试,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
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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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人:上饶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上饶市凤凰中大道 20 号
    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上饶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于 1996 年 7 月,2003 年 12
月升格为市政府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是城市总体规
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
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等。
    联合体参与人:圳昌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 98 号千花伴购物公园 B 座 301 室
    注册资本:10,06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许庆华
    主营业务: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室内外装饰;水电及空调安装;幕墙;承
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上述工程的
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安防工程
设计与施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上饶市规划展示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工程地点:上饶市创业公园以东、凤凰大道以南、广信大道以西、余干
路北侧
    3、签约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上限合同价:68976768.47 元,其中工程预算造价
为 67996768.47 元,设计费造价为 980000.00 元。
    4、工程承包范围:
    (一)设计范围:上饶市城市展示馆所有区域(具体见建筑设计图纸)的布
展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创意布展、装饰装修、方案深化设计、布展文案、施工图
设计、主体布展区造价清单编制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发包人解决现场设计遗
漏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它设计图纸等(具体以招标文件、设计
任务书和招标答疑回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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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施工范围:上饶市规划展示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
调整后的发包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方的投标方案内所
有的项目以及发包人提出的其他项目。
    5、工期总日历天数:150 日历天。
    6、预计完工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涉及、施工验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8、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价款的 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
发竣工后付款证书后 28 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
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3%。
    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
准利率支付利息。
    9、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
国家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签订时间:2018 年 8 月 31 日。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签约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上限合同价为 68976768.47 元,其中工程预算造
价为 67996768.47 元,设计费造价为 980000.00 元,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预计可
确认收入约为合同金额的 80%-100%,占 2017 年营业收入 9.00%-11.17%。将对公
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
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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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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