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 本次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来科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4.1497%;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12,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149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已发行股份概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7〕52 号文)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5.21 元。 2、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向南 平延平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创意”或“公司”)向南平延平 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4,067,25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向 10 名特定对象增发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27,26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896.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5,471,693.2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528,202.7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 本 22,727,26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1,800,934.7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已分别 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4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3 号。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总股本为 122,381,100 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总股本为 289,175,621 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数量占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总股本的 57.6793%;其中 公司向南平延平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 份 144,067,253 股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上市;向 10 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 22,727,268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上市。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289,175,621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数量为 14,484,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89%;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为 12,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97%;首发后限售股数量为 166,794,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793%; 无 限 售 条 件流 通 股 数 量 为 95,896,532 股 , 占 公司 总 股 本 的 33.162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 1、自愿锁定的承诺 2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关联方神来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关联方神来科技同时承诺: (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从华凯创意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不因关联方神来科技股东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 截至目前,神来科技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未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2、持股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关联方神来科技承诺: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所持的华凯创意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无减持意向; (2)如锁定期满两年后拟减持华凯创意股份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华 凯创意并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 截至目前,神来科技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如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进行除权、除息的,须进行 相应的调整,下同)。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的条件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 序如下:(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上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 相关主体如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 “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 动触发后一顺位主体实施相应义务。 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 方出具承诺事项 1、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关联方神来科技承诺: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会将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表决权委托给他人行使,不会放弃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不 会协助或促使除周新华外的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撤销。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关联方神来科技承诺: 4 自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配偶罗晔因本次收购行为取得上市 公司股份之日(2021 年 7 月 2 日)起 18 个月内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 收购行为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收购行为结束后,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 排; 若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本企业同意届时 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公 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 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9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 股东全称 号 份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流通数量 注 1 注 1 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4.1497% 12,000,000 注2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4.1497% 12,000,000 注 1: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 注 2:神来科技注册资本为 1,600 万元,其中周新华先生持有 1,000 万元,占神来科技 总股本的 62.5000%;王萍女士、彭红业先生、何志良先生各持有 200 万元,各占神来科技 5 总股本的 12.5000%。其中王萍女士为公司卸任监事会主席,彭红业先生为公司卸任董事, 何志良先生为公司卸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惠莲女士之配偶。根据《公司法》规定 及相关承诺,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不超过 25%股份, 离职后半年内(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期间)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更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93,279,089 66.84 -12,000,000 181,279,089 62.69 高管锁定股 14,484,568 5.01 0 14,484,568 5.01 首发后限售股 166,794,521 57.68 0 166,794,521 57.68 首发前限售股 12,000,000 4.15 -12,000,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896,532 33.16 12,000,000 107,896,532 37.31 三、股份总数 289,175,621 100 —— 289,175,621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