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38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华凯”)、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存在和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1 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1 年实际发生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湖南华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影片制作 233.59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小 计 233.59 深圳市蓝动卓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19.63 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小 计 19.63 合 计 253.22 (二)2021 年关联担保情况(包括上年存续和本年发生,金额单位:万元) 1、公司以及上海华凯银行贷款关联担保情况: 1 担保方 担保债务 序 担保 贷款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主债务 被担保方 是否已经 号 神来科技 周新华夫妇 受益人 金额 (最高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1 √ √ 建设银行 2,000 2020-07-02 2022-07-02 是 8,000 2 √ √ 建设银行 2,000 2020-07-30 2022-07-30 是 3 √ √ 建设银行 2,900 10,000 2017-10-25 2025-11-15 是 注[1] 4 √ √ 兴业银行 1,000 1,500 2020-10-14 2021-10-13 是 华凯创意 5 √ √ 长沙银行 2,000 2020-02-21 2021-02-20 是 6 √ √ 长沙银行 2,000 4000 2020-09-23 2021-09-22 是 7 √ √ 长沙银行 2,000 2021-01-28 2022-01-27 是 注[2] 8 √ 北京银行 2,000 6,000 2020-05-25 2021-05-24 是 9 √ 交通银行 1,000 2019-05-06 2021-02-26 是 上海华凯 2,000 10 √ 交通银行 1,000 2019-07-30 2021-02-26 是 担保债务已履行完毕 注[3] 17,900 小 计 担保债务未履行完毕 0.00 注: [注 1]建设银行原固定贷款合同金额为 3500 万元,于 2021 年履行完毕归还贷款 2900 万, 期末余额为 0 [注 2]该笔借款为长沙银行 2021 年 2 月 20 日到期 2000 万元贷款续贷 [注 3]上述借款已于报告期内全部提前归还,担保责任全部履行完毕 说明: (1)神来科技指: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周新华夫妇指: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生及其配 偶罗晔女士。 (2)上述担保均为关联方对公司及上海华凯银行信贷业务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 2、公司、易佰网络及其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其他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胡范金[注 1] 易佰科技有限 美元 2,000,000.00 否 胡范金[注 1] 公司 美元 1,233,578.00 2020/5/21 2027/5/21 否 周新华[注 2] 华凯创意 人民币 13,490,100.00 是 [注 1]2020 年 4 月 21 日,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签署信贷合同,其中包含:期限 12 个月、额度为 21,693,710.00 港元的授 信;期限 84 个月、额度为 1,233,578.00 美元的授信;额度为 2,000,000.00 美元的信用卡。该合 同约定由胡范金提供最高额 803.80 万美元的担保。 [注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与湖南湘雅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厂房转让协议》,将座落在桐 梓坡西路 229 号金泓园 A7 栋 606、607、608、609、610、611、612 室以 13,490,100.00 元转让 2 给湖南湘雅医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日,该厂房转 让已办理完过户手续。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内公司、上海华凯、易佰网络将视实际资金需求结合 2022 年度融资计划, 办理新增银行授信工作。 根据银行要求,新增授信、贷款需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罗晔女 士、易佰网络、胡范金先生提供担保,部分可能还需神来科技等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先生 周新华先生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00,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通过神来科 技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周新华先生配偶罗晔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5%,周新华先生合计控 制公司股份 82,911,0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周新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罗晔女士 罗晔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先生的配偶。截止目前, 罗晔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8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四款 规定,罗晔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胡范金先生 胡范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易佰网络总经理,为持股公司 5%以上法人股东芒 励多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芒励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92,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30%。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 二款规定,胡范金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神来科技 1、公司名称: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5 日 3 5、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408 号麓谷林语 G47 栋 104 房 6、法定代表人:周新华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804223X7 8、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软件开发; 专业化设计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周新华持股 62.50%,何志良 12.50%,王萍 12.50%,彭红业 12.50% 10、关联关系:神来科技为公司法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53%。神来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四款规定,神来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1,567.83 万元, 净资产 11,360.51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646.65 万元,净 利润-646.68 万元(未经审计)。经核实,神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个人信用担保或保证反担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各方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所 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 4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 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 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 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华凯创意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已取得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有关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凯创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5 6、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