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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凯创意: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四平2022-04-22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四平)

         本人作为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创意”或“公司”)
  的第三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
  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自 8 月 12 日起
  在公司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8             1            7           0        0          否             1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
  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
  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
  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1                    0                      5                   0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及意见
                                              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2021-8-1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2021-8-25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
                                              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对
2021-9-2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2021-10-26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筹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
2021-12-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2021-12-28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信息披露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任职期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督促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
对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事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
发表意见,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定期报告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与审计机构会
计师充分沟通,勤勉开展工作,有效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进程和质量,确
保年度报告及时、准确披露。
    (四)培训与学习
    本年度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时刻关
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学习各项知识,掌握相关政策,加强了对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在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
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蔡四平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