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湖 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创意”、“上市公司”、“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1 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1 年实际发生关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联交易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或接 湖南华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影片制作 233.59 受劳务 小 计 233.59 出售商品或提 深圳市蓝动卓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19.63 供劳务 小 计 19.63 合 计 253.22 (二)2021 年度关联担保情况 1、公司以及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凯”) 银行贷款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债务 贷款金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 序号 湖南神来科 周新华 被担保方 担保受益人 担保起始日 是否已经 额 (最高额) 务到期日 技有限公司 夫妇 履行完毕 1 √ √ 华凯 建设银行 2,000 2020-07-02 2022-07-02 是 8,000 2 √ √ 创意 建设银行 2,000 2020-07-30 2022-07-30 是 1 担保方 担保债务 贷款金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 序号 湖南神来科 周新华 被担保方 担保受益人 担保起始日 是否已经 额 (最高额) 务到期日 技有限公司 夫妇 履行完毕 注(1) 3 √ √ 建设银行 2,900 10,000 2017-10-25 2025-11-15 是 4 √ √ 兴业银行 1,000 1,500 2020-10-14 2021-10-13 是 5 √ √ 长沙银行 2,000 2020-02-21 2021-02-20 是 6 √ √ 长沙银行 2,000 4,000 2020-09-23 2021-09-22 是 注(2) 7 √ √ 长沙银行 2,000 2021-01-28 2022-01-27 是 8 √ 北京银行 2,000 6,000 2020-05-25 2021-05-24 是 9 √ 交通银行 1,000 2019-05-06 2021-02-26 是 上海华凯 2,000 10 √ 交通银行 1,000 2019-07-30 2021-02-26 是 注(3) 担保债务已履行完毕 17,900 小计 担保债务未履行完毕 0.00 注:(1)建设银行原固定贷款合同金额为 3,500 万元,于 2021 年履行完毕归还贷款 2,900 万,期末余额 为 0;(2)该笔借款为原借款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到期日 2021 年 2 月 20 日借款 2,000 万元续贷;(3) 上述借款已于报告期内全部提前归还,担保责任全部履行完毕。 说明:(1)周新华夫妇指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及其配偶罗晔;(2)上述担保均为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上海华凯银行信贷业务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 之子公司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其他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起始日 到期日 完毕 胡范金(注 1) 易佰科技 美元 200.00 否 胡范金(注 1) 有限公司 美元 123.36 2020/5/21 2027/5/21 否 周新华(注 2) 华凯创意 人民币 1,349.01 否 注:(1)2020 年 4 月 21 日,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签署信贷合同,其中包含:期限 12 个月、额度为 21,693,710.00 港元的授 信;期限 84 个月、额度为 1,233,578.00 美元的授信;额度为 2,000,000.00 美元的信用卡。该合 同约定由胡范金提供最高额 803.80 万美元的担保。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与湖南湘雅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厂房转让协议》,转让价格 13,490,100.00 元,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厂房转让已办理完过户手续。 二、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将视实际资 金需求结合 2022 年度融资计划,办理新增银行授信工作。 根据银行要求,新增授信、贷款需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新华及其配偶罗晔、公 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提供担保,部分可能还需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2 称“神来科技”)等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 周新华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 新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00,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通过神来科技间 接控制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周新华配偶罗晔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5%,周新华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82,911,0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周新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罗晔 罗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的配偶。罗晔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8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罗晔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胡范金 胡范金为公司副董事长、易佰网络总经理,为持股公司 5%以上法人股东厦 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厦门芒励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92,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胡范金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 (四)神来科技 1、公司名称: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5 日 5、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408 号麓谷林语 G47 栋 104 房 3 6、法定代表人:周新华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804223X7 8、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软件 开发;专业化设计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以上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周新华 62.50%,何志良 12.50%,王萍 12.50%,彭红业 12.50% 10、关联关系:神来科技为公司法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神来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1,567.83 万元,净 资产 11,360.51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646.65 万元,净利 润-646.68 万元(未经审计)。神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或反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 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 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4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 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保方)为 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凯创意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已取得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关 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凯创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s 王嘉宇 王楚媚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