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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凯创意: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4-22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湖
       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创意”、“上市公司”、“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1 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1 年实际发生关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联交易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或接             湖南华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影片制作                       233.59
       受劳务                                             小 计                                              233.59
       出售商品或提             深圳市蓝动卓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19.63
       供劳务                                             小 计                                               19.63
                                               合 计                                                         253.22

                (二)2021 年度关联担保情况

           1、公司以及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凯”)
       银行贷款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债务
                                                                     贷款金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
序号   湖南神来科        周新华       被担保方          担保受益人                         担保起始日              是否已经
                                                                       额     (最高额)                务到期日
       技有限公司        夫妇                                                                                      履行完毕
 1         √              √           华凯             建设银行    2,000                 2020-07-02 2022-07-02      是
                                                                                8,000
 2         √              √           创意             建设银行    2,000                 2020-07-30 2022-07-30      是



                                                               1
                 担保方                                                                                               担保债务
                                                                       贷款金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
 序号   湖南神来科        周新华        被担保方         担保受益人                          担保起始日               是否已经
                                                                         额     (最高额)                 务到期日
        技有限公司        夫妇                                                                                        履行完毕
                                                                                                                         注(1)
  3         √              √                            建设银行      2,900    10,000      2017-10-25 2025-11-15     是
  4         √              √                            兴业银行      1,000     1,500      2020-10-14 2021-10-13       是
  5         √              √                            长沙银行      2,000                2020-02-21 2021-02-20       是
  6         √              √                            长沙银行      2,000     4,000      2020-09-23 2021-09-22       是
                                                                                                                         注(2)
  7         √              √                            长沙银行      2,000                2021-01-28 2022-01-27     是
  8                         √                            北京银行      2,000     6,000      2020-05-25 2021-05-24       是
  9                         √                            交通银行      1,000                2019-05-06 2021-02-26       是
                                        上海华凯                                  2,000
  10                        √                            交通银行      1,000                2019-07-30 2021-02-26       是
                                               注(3)
                          担保债务已履行完毕                           17,900
 小计
                           担保债务未履行完毕                           0.00

注:(1)建设银行原固定贷款合同金额为 3,500 万元,于 2021 年履行完毕归还贷款 2,900 万,期末余额
为 0;(2)该笔借款为原借款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到期日 2021 年 2 月 20 日借款 2,000 万元续贷;(3)
上述借款已于报告期内全部提前归还,担保责任全部履行完毕。
说明:(1)周新华夫妇指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及其配偶罗晔;(2)上述担保均为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上海华凯银行信贷业务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
        之子公司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其他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金额                                       已经履行
                                                                                 起始日         到期日
                                                                                                               完毕
        胡范金(注 1) 易佰科技                 美元                  200.00                                    否
        胡范金(注 1) 有限公司                 美元                  123.36    2020/5/21      2027/5/21        否
        周新华(注 2) 华凯创意              人民币                 1,349.01                                    否
        注:(1)2020 年 4 月 21 日,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签署信贷合同,其中包含:期限 12 个月、额度为 21,693,710.00 港元的授
        信;期限 84 个月、额度为 1,233,578.00 美元的授信;额度为 2,000,000.00 美元的信用卡。该合
        同约定由胡范金提供最高额 803.80 万美元的担保。
        (2)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与湖南湘雅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厂房转让协议》,转让价格
        13,490,100.00 元,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厂房转让已办理完过户手续。

                 二、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将视实际资
        金需求结合 2022 年度融资计划,办理新增银行授信工作。

                 根据银行要求,新增授信、贷款需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新华及其配偶罗晔、公
        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提供担保,部分可能还需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2
称“神来科技”)等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

    周新华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
新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00,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通过神来科技间
接控制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周新华配偶罗晔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5%,周新华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82,911,0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周新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罗晔

    罗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的配偶。罗晔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8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罗晔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胡范金

    胡范金为公司副董事长、易佰网络总经理,为持股公司 5%以上法人股东厦
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厦门芒励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92,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胡范金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

    (四)神来科技

    1、公司名称: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5 日

    5、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408 号麓谷林语 G47 栋 104 房


                                       3
    6、法定代表人:周新华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804223X7

    8、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软件
开发;专业化设计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以上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周新华 62.50%,何志良 12.50%,王萍 12.50%,彭红业 12.50%

    10、关联关系:神来科技为公司法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神来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1,567.83 万元,净
资产 11,360.51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646.65 万元,净利
润-646.68 万元(未经审计)。神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或反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
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
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4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
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保方)为
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凯创意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已取得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关
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凯创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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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s

                       王嘉宇                王楚媚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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