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2-07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
示工程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
佰网络”)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
时,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担保、母、子公司相互担保、资产抵
押等担保形式为取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因与供应商业务合作,2022
年度易佰网络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涉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内部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易佰网络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公司为易佰网络上述银行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就上述银行
信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
公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龙华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易佰网络向中国银行龙华支
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就上述授信额度与中国银行龙华支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龙华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易佰网络向中国银行
龙华支行申请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包含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披露
的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就上述授信额度与中国银行龙华支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40583015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里浦街 7 号 TOD 科技中心 1
栋 101
法定代表人:胡范金
注册资本:12,826,689.00 元
主营业务:跨境出口电商业务
股权结构:易佰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股权,厦门芒励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5.7396%股权,厦门超然迈伦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4.2604%股权。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446.67 152,445.66
负债总额 46,654.92 59,264.8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530.84
2
流动负债总额 30,673.40 41,704.33
净资产 97,791.74 93,180.79
营业收入 93,226.77 475,597.07
利润总额 5,232.58 18,750.78
净利润 4,519.30 15,934.66
经查询,易佰网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7,000 万元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易佰网络向中国银行华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签订《授信额度协议》,
为满足易佰网络日常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989.33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0.06%。公司
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
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