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注函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关注函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
函【2022】第 27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注函》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年报关注函第 3 题的意见
问题 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你公司将于易佰网络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
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 3.38 亿元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
付至交易对方。请结合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说明未设置与业绩承诺履行
相匹配的付款安排等履约保障措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营运需求说明本次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
款是否会对业务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公司独立董事及重组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未设置与业绩承诺履行相匹配
的付款安排,是交易各方结合各自资金情况友好协商的结果,本次交易协议及前
次重组协议约定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2 年 1-5
月,公司月末货币资金(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保持在 5 亿以上的较高水平,资
金状况较好,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产结构较为健康;
2022 年 1-5 月易佰网络各月收支基本可以相抵,收支相抵后的现金净收支金额整
体呈上升趋势,运营资金缺口较小,月末资金余额保持在 5 亿以上的较高水平,
假如本次交易的全部股权转让对价 3.38 亿元均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公司依
然能够保有满足营运需求的资金量,不会对业务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已就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注函涉及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四平 陈 谦 张学礼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