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4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2022 年度与关联方存在和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公告 如下: 一、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2 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单位: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实际发生关 2022 年预计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内容 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采购商品或接受 无 0.00 0.00 劳务 小 计 0.00 0.00 深圳市蓝动卓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运费 24,711.21 0.00 出售商品或提供 深圳市丽耳科技有限公司 运费 69,846.30 0.00 劳务 小 计 94,557.51 0.00 合 计 94,557.51 0.00 1)深圳市蓝动卓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参股公司,注册 资本 125 万元人民币(易佰网络持股占比 20%,该联营企业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处 置),于 2022 年发生物流运输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24,711.21 元。 2)深圳市丽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参股公司,注册资本 1,667 万元人民币(易佰网络持股占比 23%),于 2022 年发生物流运输的关联交易, 1 涉及金额 69,846.30 元。 上述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94,557.51 元,交易价格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 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未超过 300 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2.7 条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2022 年关联担保情况 1、公司银行贷款关联担保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债务 周新 被担保 担保 贷款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主债 序号 易佰 是否已经 华夫 方 受益人 金额 (最高额) 起始日 务到期日 网络 履行完毕 妇 光大银行 1 √ √ 2,000 5,000 2022-7-14 2023-7-13 否 华凯 溁湾支行 易佰 长沙银行 2 √ √ 2,000 5,000 2022-6-16 2023-6-15 否 金城支行 担保债务未履行完毕 4,000 10,000 说明: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 2、易佰网络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币种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胡范金[注 1] 美元 2,000,000.00 否 胡范金[注 1] 美元 1,233,578.00 2020/5/21 2027/5/21 否 华凯易佰 美元 3,000,000.00 2022/6/8 2023/6/8 否 [注 1]2020 年 4 月 21 日,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与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签署信贷合同,其中包含:期限 84 个月、额度为 1,233,578.00 美元的授 信;额度为 2,000,000.00 美元的信用卡。该合同约定由胡范金提供最高额 803.80 万美元的担保。 [注 2]易佰网络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借款美元 3,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7 日,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折合人民币合计 20,893,800.00 元。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易佰网络及其全资子公司易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易佰”)2023 年融资计划,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关联方就公司及子 2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关联担保,预计 2023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担保总额不超过 92,785.84 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 联董事周新华先生、胡范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周新华、罗晔、湖 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2023 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 预计担保额 截至本 预计 2023 年 方最近 度占公司 是否 交易 被担 担保方持 公告日 授信机构 银行授信担保 一期资 2022 年经 担保方 关联 类型 保方 股比例 已发生 金额 产负债 审计净资产 担保 金额 率 比例 建设银行长沙河 30,000 12.83% 0 西支行【注 1】 长沙银行金城支 10,000 4.28% 1、公司实际控制人 0 行 担保方持 周新华先生及其配 光大银行长沙分 股情况详 5,000 25.26% 2.14% 偶罗晔女士 是 0 行溁湾支行 见关联方 华凯 2、易佰网络 招商银行长沙分 介绍 易佰 3,000 1.28% 0 行 兴业银行长沙分 5,000 2.14% 0 行 小计 —— 53,000 —— 22.67% —— —— 0 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综合 限公司深圳龙华 7,000 2.99% 7,000 华凯易佰 授信 支行 持股 90%, 提供 中国光大银行股 胡范金先 担保 份有限公司深圳 10,000 4.28% 0 生通过其 分行 控制的厦 69.29% 1、华凯易佰 上海浦东发展银 门芒励多 2、易佰网络法定代 是 易佰 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4.28% 0 股权投资 表人胡范金先生 网络 深圳分行 合伙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 (有限合 份有限公司深圳 5,000 2.14% 0 伙)持股 国贸支行 5.74% 北京银行股份有 5,000 2.14% 0 限公司深圳分行 小计 —— 37,000 —— 15.83% —— —— 7,000 香港 The Hongkong 易佰网络 2,785.84(400 32.99% 1.19% 1、华凯易佰 是 0 3 易佰 and Shanghai 持股 100% 万美金) 2、易佰网络 Banking 3、易佰网络法定代 Corporation 表人胡范金先生 Limited (简称 HSBC) 合计 —— —— —— 92,785.84 —— 39.69% —— —— 7,000 注 1: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授信类别及说明:流动资金贷款、境内并购贷款等合计总金额 不超过 3 亿元。 注 2: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 保情况根据银行要求最终确定。上述比例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的差异。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先生 周新华先生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22,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通过神来科 技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周新华先生配偶罗晔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4%,周新华先生合计控 制公司股份 74,732,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周新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罗晔女士 罗晔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先生的配偶。截止目前, 罗晔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四款 规定,罗晔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胡范金先生 胡范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易佰网络总经理,为持股公司 5%以上法人股东芒 励多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厦门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9,792,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胡范金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个人信用担保或保证反担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与业绩的稳定增长。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各方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 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 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 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 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5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已取得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 关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6、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2 年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