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凯易佰: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45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细则调整的内容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实际情况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调整内容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章 员工持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计划的存续期、锁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定期及业绩考核设
                   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     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置
                   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
                   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     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
                   以延长。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
                   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
                   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     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
                   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届满前全部变现或过户至员工持股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
                   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
                   期可以延长。                     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六章 员工持股    二、管理委员会                   二、管理委员会
计划的管理方式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     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及过户等
                   相关事宜;                       相关事宜;

第七章 员工持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计划的资产构成及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
权益分配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
                   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     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     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相对应股票相
                   相对应股票相同。                 同。

                   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
                   12 个月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    月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陆
                   期内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
                   产,并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     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
                   的比例进行分配。                 分配,或将相应股票通过非交易过
                                                    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过户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
                                                    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对应的分红(如有),由管理委
                   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
                   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应的分红(如有),由管理委员会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确
                                                    定处置方式。


第八章 员工持股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计划的变更、终止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及持有人权益的处
                   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     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置
                   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
                   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
                   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     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     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
                   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     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
                                                    行终止。


第八章 员工持股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对
计划的变更、终止   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该股     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该股份权
及持有人权益的处   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置                 分权利的安排                     的安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
                   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     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
                   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本员     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本员工持股
                   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     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
                   择机出售相应已解锁的标的股       相应已解锁的标的股票或过户相应
                   票。                             已解锁的标的股票至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持有人。

第八章 员工持股    六、持有人权益处置               六、持有人权益处置
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
及持有人权益的处
                   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     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
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     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锁的份
                   锁的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由管理委     额对应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
                   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   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或过户至
                   其尚未解锁的本计划份额由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其尚未
                   委员会强制收回,并指定符合条     解锁的本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
                   件的员工进行受让,由受让人返     制收回,并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
                   还该持有人相应原始出资金额加     行受让,由受让人返还该持有人相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     应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数计算)之和,未能确定受让人     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未
                   的,则由管理委员会于标的股票     能确定受让人的,则由管理委员会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于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起满 12 个月后择机出售该份额     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择机出售该
                   对应标的股票,以该份额的原始     份额对应标的股票,以该份额的原
                   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与出售     (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与出售标
                   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     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
                   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     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公司:
                                                    
                   


第八章 员工持股    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     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股
计划的变更、终止   股份的处置办法、损益分配方法     份的处置办法、损益分配方法
及持有人权益的处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置                 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     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
                   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     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     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
                   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     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
                   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长。
                   届满时,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
                   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具体处置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
                   办法及损益分配方法由公司董事     满时,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
                   会另行决议。                     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持有人,具体处置办法及
                                                    损益分配方法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
                                                    议。


第九章 公司与持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持有人义务                 (二)持有人义务

                   7、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交易费用    7、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交易费用应
                   应按规定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     按规定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交易
                   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除交易     手续费、印花税等。除交易手续费、
                   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资产     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资产管理费(如
                   管理费(如有)和托管费(如有)   有)和托管费(如有)等费用,由
                   等费用,由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   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
                   法规及相应的协议承担。持有人     的协议承担。持有人因参加本计划
                   因参加本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     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税
                   税或其他相关税费等,公司将履     费等,公司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行代扣代缴义务,在股票售出后     在股票售出后将持有人名下收益扣
                   将持有人名下收益扣税后再行兑     税后再行兑付持有人或由公司通知
                   付持有人;                       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相应税
                                                    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调整内容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员工持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计划的存续期、锁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
定期及考核设置
                   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   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     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
                   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
                   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
                   长。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
                   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     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     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前全部变现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
                   以延长。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十一条 管理委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员会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     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及过户等
                   相关事宜;                       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持有人    (二)持有人的义务               (二)持有人的义务
的权利和义务
                   7、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交易费用    7、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交易费用应
                   应按规定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     按规定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交易
                   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除交易     手续费、印花税等。除交易手续费、
                   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资产     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资产管理费(如
                   管理费(如有)和托管费(如有)   有)和托管费(如有)等费用,由
                   等费用,由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   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
                   法规及相应的协议承担。持有人     的协议承担。持有人因参加本员工
                   因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     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或其
                   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税费等,     他相关税费等,公司将履行代扣代
                   公司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股     缴义务,在股票售出后将持有人名
                   票售出后将持有人名下收益扣税     下收益扣税后再行兑付持有人或由
                   后再行兑付持有人;               公司通知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
                                                    相应税费;


第十四条 员工持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
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
                   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     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     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相对应股票相
                   相对应股票相同。                 同。

                   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
                   12 个月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    月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陆
                   期内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
                   产,并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     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
                   的比例进行分配。                 分配,或将相应股票通过非交易过
                                                    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过户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
                                                    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对应的分红(如有),由管理委
                   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
                   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应的分红(如有),由管理委员会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确
                                                    定处置方式。


第十七条 员工持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股计划的终止       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     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
                   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
                   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     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     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
                   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     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员工持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
股计划所持标的股     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     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
票对应权利的情况     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本员     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本员工持股
及持有人对该股份     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     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
权益的占有、使用、   择机出售相应已解锁的标的股       相应已解锁的标的股票或过户相应
收益和处分权利的     票。                             已解锁的标的股票至员工持股计划
安排                                                  份额持有人。


第二十条 持有人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
权益处置             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     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     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锁的份
                     锁的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由管理委     额对应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
                     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   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或过户至
                     其尚未解锁的本计划份额由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其尚未
                     委员会强制收回,并指定符合条     解锁的本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
                     件的员工进行受让,由受让人返     制收回,并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
                     还该持有人相应原始出资金额加     行受让,由受让人返还该持有人相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实际天     应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数计算)之和,未能确定受让人     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未
                     的,则由管理委员会于标的股票     能确定受让人的,则由管理委员会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于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起满 12 个月后择机出售该份额     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择机出售该
                     对应标的股票,以该份额的原始     份额对应标的股票,以该份额的原
                     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与出售     (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与出售标
                     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     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
                     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     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公司:
                                                          
                         


第二十一条 员工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持股计划存续期届     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     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满后股份的处置办     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
法、损益分配方法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
                     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     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     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
                     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     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
                  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长。
                  届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
                  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具体处置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
                  办法及损益分配方法由公司董事   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
                  会另行决议。                   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持有人,具体处置办法及
                                                 损益分配方法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
                                                 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且有助于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实施,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的修订及相关事项的安排。
    4、律师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调整
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
调整事项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按照
《指导意见》的规定就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调整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
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有助
于推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