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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05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7-028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本次会议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
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6 日(周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6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5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3 月 30 日(周四),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 7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二)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11.1.1 选举陶悦群先生为公司董事
   11.1.2 选举黄彤舸先生为公司董事
   11.1.3 选举施贤梅女士为公司董事
   11.1.4 选举孙永建先生为公司董事
   11.1.5 选举承毅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11.1.6 选举尹茵女士为公司董事
   11.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2
   11.2.1 选举潘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2.2 选举丁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2.3 选举张瑞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选举张宜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2 选举王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第七项议案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 7 号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合
肥市高新区梦园路 7 号;联系电话:0551-65283718;传真:0551-65319185;邮
编 230088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
告之附件一。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283718
    传真号码:0551-65319185
    联系人:施贤梅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 7 号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4 日


                                     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
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结果
  序号                        表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
 议案 5
           的议案》
 议案 6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7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议案 9
           案》
 议案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1.1.1    选举陶悦群先生为公司董事

 11.1.2    选举黄彤舸先生为公司董事

 11.1.3    选举施贤梅女士为公司董事

 11.1.4    选举孙永建先生为公司董

 11.1.5    选举承毅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5
                                                                        表决结果
  序号                          表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1.1.6     选举尹茵女士为公司董事

  11.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1.2.1     选举潘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2.2     选举丁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2.3     选举张瑞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2.1       选举张宜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2       选举王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
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95
    2、投票简称:欧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表决议案                            议案编码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00

 议案 5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

 议案 7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00

 议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1.1.1    选举陶悦群先生为公司董事                                     11.01

 11.1.2    选举黄彤舸先生为公司董事                                     11.02

 11.1.3    选举施贤梅女士为公司董事                                     11.03

 11.1.4    选举孙永建先生为公司董事                                     11.04

 11.1.5    选举承毅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11.05


                                         7
  序号                               表决议案                           议案编码

 11.1.6     选举尹茵女士为公司董事                                        11.06

  11.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1.2.1     选举潘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01

 11.2.2     选举丁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02

 11.2.3     选举张瑞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03

 议案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2.1      选举张宜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1

  12.2      选举王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1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未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5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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