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7-032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陶悦群先生、施贤梅女士、董国欣先生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 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 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潘 平、张瑞稳 、丁斌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