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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6-0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拟为马鞍山康视眼科医院
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期限为三年的有偿借款500万元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询问了
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文件进行
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潘   平、张瑞稳、丁 斌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