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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01-12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8-00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45,402,190股,占总
股本比例为36.52%;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0,519,596股,占总股本比
例为32.5946%;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9号)核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股,
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
司总股本为5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
     2017年4月6日,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
的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800,000元,同时,对全体股
东每10股送红股8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由68,000,000股增加
至122,400,000股。
     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11月1
日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共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392 万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由
122,400,000股增加至124,313,92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24,313,92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85%;因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13,92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6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嘉岳九鼎”)、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景
九鼎”)、苏州和众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众九鼎”)、南
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欧陶”)、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欧普民生”),共计5名股东。
    (一) 上述股东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南京欧陶、欧普民生承诺:自欧普康视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股份锁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欧普康视在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欧普康视回购该部分股份。
    嘉岳九鼎、文景九鼎与和众九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股份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南京欧陶、欧普民生、嘉岳九鼎、文景九鼎与和众九鼎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 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45,402,190股,占总股本的36.5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为40,519,59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2.594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嘉岳九鼎、文景九鼎、和众九鼎、南京欧
陶、欧普民生共计5名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股数(股)
         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
 1                               6,553,690   6,553,690    6,553,690       -
             (有限合伙)
         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
 2                               9,144,236   9,144,236    9,144,236       -
             (有限合伙)
         苏州和众九鼎投资中心
 3                               2,474,550   2,474,550    2,474,550       -
             (有限合伙)

 4     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8,046,814   18,046,814   14,736,814     注1

       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
 5                              9,182,900    9,182,900    7,610,306      注2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5,402,190   45,402,190   40,519,596      -

       注1:公司董事、高管通过持有 南京欧陶 74.65%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
13,471,947股,根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南
京欧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7,942,854股。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
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中,南京欧陶持有的3,31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等股份解除质押
后可上市流通。
       注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持有欧普民生71.37%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6,553,836股,根据承诺,在任职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欧普民
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4,267,523股。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
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中,欧普民生持有的1,572,594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等股份解除质押后可
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时做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