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斌)2018-04-1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能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我在 2017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 1 次因在国外公
办缺席,已履行请假手续,其他会议均亲自出席。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严谨负责的
态度认真审议了每个议案,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并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均亲自表决。
    本人认为,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故对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与
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关于新增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关于全资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增资武汉视佳医眼科门诊有限公司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发表

                                   1/4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关于新增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欧普康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关于营销服务网
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变更事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范围以及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关于调整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关于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调整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和范围的事项、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
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
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
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进行考核。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全面了
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2/4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生产经营动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17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
严谨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配合和支
持,本人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在今后工作中,
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
司稳定快速发展,同时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丁斌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