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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8-07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子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孙永建先生。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份为 35 万股。因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实
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8 股),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35 万股增至 63 万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监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8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82 元/股。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8 月 28 日为预
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