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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稳)2019-04-0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瑞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能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我在 2018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会议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每个议案,为
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并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亲自表决。
    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故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8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于全资子公
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事项、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事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 2018 年半年
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8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7、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
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

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进行考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
严谨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配合和
支持,本人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在今后工作
中,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
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同时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瑞稳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