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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19-06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基本情况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4:45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陶悦群先生书面提交的《关
于提请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议案的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部分员工综合工作表现良好,但由于
生病、生育请假等非个人工作表现因素,在考核期内某些月份没有评分或考核分

                                                                        1
较低,从而导致年度考核分低于 70 分,若因此对该等员工在该考核年度已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予解除限售,有失公允且影响员工后续工作的积极性,因此,
公司拟修改方案,仅对于该等员工在考核年度内未达 70 分的月度所对应的股票

数量进行回购,对于达到 70 分的月度所对应的股票数量则予以解除限售,并对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
核要求”进行修改。
    2.《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后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应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3.《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
款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二次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以上
议案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不能排除公司部分员工综合工作表现良好,但可能由于生病、生育请假等非

个人工作表现因素,发生在考核期内某些月份没有评分或考核分较低情况,从而
导致年度考核分低于 70 分,若因此对该等员工在该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予解除限售,有失公允且影响员工后续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公司拟修改
方案,仅对于该等员工在考核年度内未达 70 分的月度所对应的股票数量进行回
购,对于达到 70 分的月度所对应的股票数量则予以解除限售。为此,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
求”进行修改。
    4.《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为保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后的顺利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应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三、提案人及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陶悦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50,328,90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37.22%,具备临时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上述提

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中其他事项不变。增加
临时提案后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增加临时提案

后)》(公告编号 2019-066)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陶悦群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2.陶悦群先生持股证明材料;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