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欧普康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477.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46.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7〕6-3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披露的《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立项批 计划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资金额 准时间 期 年产 40 万片角膜塑形镜 1 2015年1月 欧普康视 14,750 24个月 及配套件系列产品项目 工程技术及培训中心建 2 2015年1月 欧普康视 5,580 24个月 设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15年1月 欧普康视 15,620 36个月 合计 - - 35,950 - 1 (三)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完成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完成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存放机构名称 存放金额(万元) 存放方式 欧普康视 1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0.00 - (母公司) 营销服务网 中国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0.31 活期存款 络建设项目 欧普康视 2 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1,098.48 活期存款 (子公司) 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3,198.41 活期存款 欧普康视 3 营销服务网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0.00 - (母公司) 络建设项目 欧普康视 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100.00 现金管理 4 现金管理 (子公司) 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1,000.00 现金管理 合计 5,397.21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完成情况与结余资金情况 (一)项目变更情况 2017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范围予以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 师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变更内容为: 1、项目实施主体由欧普康视变更为欧普康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全资新建方式变更为全资新建、公司控股下的合 资新建、并购。 3、项目的实施区域范围由安徽、山东、浙江、江苏、福建五省份扩展至全 国。 此次变更系公司为了更加科学、快速、有效地建设营销服务网络,对原有的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范围进行的调整,使募集资金更快更好地产生效 益,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 2 (二)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该项目着眼于完善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布 局,升级营销体系支撑公司市场扩张,更好地满足用户个性化定制需求,全面提 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进而达到以营销网络扩大市场覆盖面、以精细化 营销探寻市场机会点、以快速响应赢取客户满意的经营目标。 1、网点建设布局: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改善了公司销售网络状况及产品市 场形势,增强了公司在国内的市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宣城市欧普康视百 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欧普康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视佳医眼科门诊有 限公司、福州欧普康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计 10 个区域技术中心,在 10 个区域 技术中心辐射的人口密集、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社区设立了多个服务中心,共 计设立视光中心、门诊、诊所、医院等社区服务网点百余家,例如:安徽视特佳 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康视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黄山视特佳眼科门诊有限公 司、广德康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蚌埠康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宜兴欧普康视科 技有限公司、张家港梦戴维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欧普康视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欧 普康视门诊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西安欧普眼科诊所有限 公司等等。 2、终端服务: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促进并完善了各服务中心的软、硬件环 境建设,加强了对服务中心周边地区的布点。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不仅扩 大了公司的销售区域,增强了公司的销售能力,还为潜在用户提供免费的科普教 育、视光检查、试用体验、专家咨询和品牌宣传,为所在区域的用户提供售后复 查、镜片维护、补换片、护理品购买等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 客户的忠诚度。 3、营销信息管理:随着项目的实施完成,公司已逐渐建立起一套现代营销 信息管理系统。一方面以营销信息化建设带动起营销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营销服务 管理的现代化,另一方面为公司营销战略的制定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必要的营销 信息支持。 4、品牌建设:因在多地设立了子公司和服务中心,公司和产品品牌形象得 以持续提升,市场推广能力增强。 5、资源整合:公司采取合资新建或并购方式,引入在当地有市场渠道资源 3 和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营销能力的团队共同建设营销服务网络,对缩短项目建 设周期,减少建设成本,较快产生经济效益,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已完成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及结存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际投 投资项目 实际实施主 累计支付 资金利息扣 闲置资金现 投资建 资金结存 资额对计划 投向 体 金额 除手续费 金管理收益 设进度 投资额占比 营销服务 欧普康视 网络建设 (含母公司 11,293.98 186.83 888.35 5,397.21 100% 72.32% 项目 及子公司) 合计 11,293.98 186.83 888.35 5,397.21 100% 72.32% (四)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 项目 投资金额 累计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现金管理收益 营销服务网络 15,616.00 11,293.98 1,075.18 5,397.20 建设项目 合计 15,616.00 11,293.98 1,075.18 5,397.20 (五)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原投资金额为 15,61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9,625 万元,流动资 金及其他金额为 5,991 万元。本项目投资构成统计如下: 建设投资构成表 单位:万元 累计支付 节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估算投资 占投资比例 募集资金 资金本金 1 区域技术中心装修费用 525.00 3.36% 207.26 2 社区服务中心装修费用 2,100.00 13.45% 2,321.78 4,322.02 3 区域技术中心设备购置费 2,450.00 15.69% 357.27 4 社区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费 4,550.00 29.14% 1,185.15 4 5 股权转让款 - - 1,689.89 6 流动资金及其他 5,991.00 38.36% 5,532.64 合计 15,616.00 100.00% 11,293.98 2、原因分析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 格项目资金管理,公司通过优化项目方案,以最大限度的节约项目资金。 该项目原计划在多个省市开展子公司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经评估 认为,基于对网点成熟度的要求较高,不必过多设立子公司,因此调整了策略, 选择对重点区域子公司加以培育,下沉下级行政区域深耕,在保证成熟区域品牌 优势的同时,以重点子公司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减少了子公司的计划建设数量。 在子公司建设方面,公司基于谨慎性和节约性原则,通过严格评估程序、供应商 集中采购和总部财务审核把关,使得项目实际耗用资金金额低于原定预算。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该项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资 金节余共产生利息收入 1,075.18 万元。鉴于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 目已基本实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 和长远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5,397.2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075.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 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额为 准。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 5 运作需要,有利于尽快实现投资效益,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没有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严重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可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重要的风险点,如重大收购或重 大关联交易等。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 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对该项目进行结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5,397.2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075.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该 项目完成后,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5,397.2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 益 1,075.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 使用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6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计划,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营销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397.2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075.1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当日金额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普康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孔晶晶 刘 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十日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