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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0-11-24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0-082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0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指南》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0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
核管理办法》及《监事会核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公示途径:公司网站
   2) 公示期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23 日
   3) 公示结果: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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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20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0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满足《管理办法》、《指南》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 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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