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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12-25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0-09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人,其中 43 人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6 人满足
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59,443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602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


    一、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按照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59,4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026%。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
    2、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
专栏发布了《监事会核实的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对上述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公告了《欧普康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截至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
法律意见。
    7、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

    8、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9、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生效。
    10、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
案》。同意按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

    1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董事会实施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的
说明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

                                                                         3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4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7 日,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
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届满。
2、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约定的第三期解除限售条
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是 否 达 到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序号
         期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
                                                              足解除限售条件。
         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 激 励 对 象 均 未 发 生 前 述
     2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情 形 , 满 足 解 除 限 售 条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件。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


                                                                                         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104,021,829.28 元 ,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 利 润 为 267,205,466.84
                                                              元,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为 156.87%,高于业绩考
                                                              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激励对象的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
                                                              43 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层面考核结果≥70,该 43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标
          解除限售的额度:
                                                              准系数为 1.0,满足 100%
     4
                                                              解除限售条件。6 位激励
              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
                                                              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70                    1.0                   <70,满足部分解除限售
                                                              条件。
               <70      【月度综合考评分≥70 的月份数】/12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
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有 43
位激励对象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有 6 位激励对象部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拟回购注销该 6 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61,220 股。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
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决定调整授予数量事项已经公司 2017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 2017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9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13,920 股。
    公司 2018 年 5 月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8 股),
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13,920 股增至 3,445,056 股。公司 2018 年
11 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 1,033,516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权益分派后总数的 30%)后,继续锁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11,540 股。
     公司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8 股),
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锁定的股票数量由 2,411,540 股增至 4,340,772
股。公司 2019 年 11 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 1,777,223 股,(该
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人,其中 44 人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
5 人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继续锁定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480,442 股。
    公司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锁定的股票数量由 2,480,442 股增至 3,720,663 股
(含拟回购股份)。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人,其中 43 人满足 100%解除限
售条件,6 人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59,443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分派后总数的 40%去除拟回购注销的股
份数),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026%。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前期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修订
稿及相关公告不存在其他差异。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 3,659,4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602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位。
    4、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6
                    2017 年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一、整体情况

 本批次激励对象获授限          9,301,651            本次解除限售
                                                                                 49 人
     制性股票数量             (权益分派后)            涉及人数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本次解除限为
                             分三期解除限售                                  第三期
   股份解除限售批次                               第几次解除限售
      本次本批次           3,659,443 股(权益分           占公司
                                                                             0.6026%
  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派、拟回购注销后)        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本批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
                                                                    39.34%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二、董事:

                                 已获授予的     本次可解除限售 占已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的股票数量(股) 票总量的百分比
   FU ZHIYING                     90,000
                    董事                                 174,960                 40%
    (付志英)                (原始授予股票数量)



     六、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289,905    28.87      -4,440,283        170,849,622         28.14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1,955,015      71.13      +4,440,283        436,395,298         71.86
三、总股本             607,244,920   100.00          -             607,244,920         100.00


注:1、本报表中变动增减股数 4,440,283 股含同日上市的 2017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股数 780,840 股;2、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3、具体
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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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