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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1-00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孙永建先生。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因受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影响,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65,200 股增至 1,147,800 股。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名单和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均属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与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披露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拟解除限售部分对应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
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20 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对满足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20 位激励
对象所获授的 329,98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核实,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 5 月
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回
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
无误,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4,355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为
15.8667 元/股。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
股份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无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程序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 位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355 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