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欧普康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23.8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477.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4,531.00 万元(包含进项税额人民币 256.47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5,946.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到账。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6-3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411.5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11.53 万元。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年产 40 万片角膜塑形镜及配套件系列产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528.49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04.55 万元)和工程技术及培训中心 1 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860.93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316.01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止 2019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已将该议 案有关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 手续。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 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 金 5,397.2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075.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该议案有关节余募 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 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以下简 称招行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合肥分行) 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欧普康视在招行高新支行、兴业合肥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 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 2 公司拟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予以变更:项目实施主 体由欧普康视变更为欧普康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议案》,使用募集资金 4,411.53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6-15 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实施方式等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欧普康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21 号)。报告认为,欧普康视 2020 年度《关 3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欧普康视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欧普康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 行对账单和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 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 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普康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保荐机构对欧普康视董事会披露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 议。 保荐代表人:孔晶晶、刘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4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35,946.00 募集资金总 465.46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22,155.12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否发生重大变 总额 (1)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0 万片角膜塑形镜及配套件系列产品项目 否 14,750.00 8,826.06 8,826.06 100.00 2018 年 09 月 30 日 17,649.88 是 否 工程技术及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否 5,580.00 2,035.08 2,035.08 100.00 2018 年 09 月 30 日 / / 否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否 15,616.00 10,828.52 465.46 11,293.98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918.84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946.00 21,689.66 465.46 22,155.12 / / 20,568.72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35,946.00 21,689.66 465.46 22,155.12 / / 20,568.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新增部分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陕西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公告编号:2017-050。 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营销服务网络建 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范围予以变更:项目的实施区域范围由安徽、山东、浙江、江苏、福建五省份扩展至全国。公告编号:2017-062。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告编号:2017-068。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张家港 梦戴维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欧普康视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告编号:2017-035。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合肥湖滨梦 戴维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湖滨梦戴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告编号:2017-042。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武汉视佳医眼科门诊有限公司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 832.65 万元认购武汉视佳医眼科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视佳医”或“标的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 208.1633 万元,从而持有其 51%的股权,并新增该公司为募集资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告编号:2017-046。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告编号:2017-0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新增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西安欧普康视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西安欧普康视’)”和全资子公司“福州梦戴维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福州梦戴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告编号:2017-050。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宜兴欧普康 视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宜兴欧普康视”)、海安欧普康视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海安欧普康视”)两家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 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告编号:2017-05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营销服务网络建 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予以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由欧普康视变更为欧普康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告编号:2017-062。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告编号:2017-06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营销服务网络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予以变更: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全资新建方式变更为全资新建、公司控股下的合资新建、并购。公告编号:2017-062。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告编号:2017-068。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议案》,使用募集资金 4,411.53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6-15 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截止 2019 年 03 月 31 日,年产 40 万片角膜塑形镜及配套件系列产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528.49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04.55 万元);工程 技术及培训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860.93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316.01 万元)。经过对两个已完成项目的建设投资构成表分析,节余 较多金额的项目为建筑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供应商遴选和选型合理性,严格控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制采购成本,严格管理,秉承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等措施,使得各项采购成本 低于计划投资额,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6 截止 2020 年 03 月 31 日,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397.20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075.1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 项目原计划在多个省市开展子公司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经评估认为,基于对网点成熟度的要求较高,不必过多设立子公司,因此调整了策 略,选择对重点区域子公司加以培育,下沉下级行政区域深耕,在保证成熟区域品牌优势的同时,以重点子公司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减少了子公司 的计划建设数量。在子公司建设方面,公司基于谨慎性和节约性原则,通过严格评估程序、供应商集中采购和总部财务审核把关,使得项目实际耗用 资金金额低于原定预算。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29,000 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 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可以随买随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调整为“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和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拟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范围,将固定期限现金管理类额度由“不超过 29,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39,000 万元人民 币”,范围仍为“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变。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固定期限现金管理类额度由“不超过 39,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59,000 万元人民币”,范围仍为“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不变。随时购买和赎回日计划现金管理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和范围(购买可以随买随赎的理财产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18-034、2018-038、2018-046)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固定期限现金管理类额度由“不超过 59,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89,000 万元人民币”,范围仍为“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不变。将随时购买和赎回日计划现金管理类额度由“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范围仍为“购买可以随买随赎的 理财产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19-022、2019-027)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