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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6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09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
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0 年 9 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6,900 股。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
分红股 3.5 股,转增 0.5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6,900 股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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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1,660 股。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是
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11 位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2、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有 11
位激励对象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11 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
    3、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19 年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对满足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1
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200,83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
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
司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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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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