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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1-12-27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114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1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根据《管理办法》《指南》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1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
核管理办法》及《监事会核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公示途径:公司网站
   2) 公示期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26 日
   3) 公示结果:截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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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21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1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
满足《管理办法》《指南》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说明。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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