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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1
年度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职责
和权利,勤勉尽责,认真出席会议,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按规定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为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
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有三名独立董事,即丁斌先生、许立新教授和唐民松先
生。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管理、财务和法律专业
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
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
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
    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
                                              专业
  姓名                 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         影响独立
                                              背景
                                                                           性的情况

           丁斌,男,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担任独立非执行董
           副教授、博士、高级经济师。研究        事的公司:安徽丰原
           方向为运营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理。先后在政府部门、企业和高校 战略、 安 徽 容 知 日 新 科 技
丁斌                                                                          否
           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 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MBA 中心副主任、EMBA 中心主任、       百货大楼集团股份
           院长助理。主持多项自然科学基金        有限公司、安徽科创
           项目、政府和企业委托课题;发表        中光科技股份有限
                                                                                      1
         学术论文 50 多篇;出版专著 4 部。        公司。
         安徽省著名的物流和信息化专家。
         丁斌先生自 2017 年 4 月 6 日起出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独立非执行董
         许立新,男,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           事的公司:安徽集友
         院副教授、硕士学位。1999 年至今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许立新   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任教。 财务    司,安徽迎驾贡酒股          否
         许立新先生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出       份有限公司、合肥东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方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多年受聘担任:安徽
                                                  华茂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全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中共
         唐民松,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委办公厅、安
         法律硕士,律师。现任安徽承义律
                                                  徽省外办、蚌埠市人
唐民松   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律师, 法律                                  否
                                                  民政府等多家党政
         仲裁员。唐民松先生自 2020 年 5 月
                                                  机关企业单位常年
         7 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法律顾问。
                                                  担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公司:安徽国元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要求,兼职境内外上市公司均未超过 5 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各位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
   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丁斌               3                3                 0              0

    许立新              3                3                 0              0

    唐民松              3                3                 0              0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2
               本年应参加、董
   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丁斌           11               11              0                    0

许立新         11               11              0                    0

唐民松         11               11              0                    0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会议 4 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实际参加次数/应参加次数):

              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许立新                                      4/4

               唐民松                                      4/4



    在非会议期间,我们认真进行公司调研, 通过阅读公司为董事提供的本公
司有关业务、经营状况及前景的更新资料,以及有关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和变
动的信息,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监管动态、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发展情况;通过
听取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关注与重点的专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谨慎、
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
                                                                                    3
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
    经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 不存在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利润分配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
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3 月,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
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
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
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
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期

                                                                       4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
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
开展。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及主要股东均能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未来,我们将继续做好监督工作,认真维护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我们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报告期内,公
司根据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对重大事项进行了及时的披露。我们在
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对于需重点披露的内容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对于定
期报告的披露,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密切跟踪年报编制及审计师审计工作进程,并
就审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点及时与公司及审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严格
审核年报内容。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审计工作。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实施部署、整改落实、自我评价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
情况,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控制的工作
方法和途径。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定期
召开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
    (九)投资者保护
    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

                                                                       5
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民松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充分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及展望
    2021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忠实履职,发挥专业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
献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尽职尽责,坚持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亦将一如既往,坚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规范公司运作,
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同时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 丁斌、唐民松、许立新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6